从审美的角度看,王观胜的小说始终洋溢着崇高与悲壮。他的作品苍劲雄浑野性十足,而绝无柔和甜美缠绵低徊。作品中的宏壮气势,透化出一种铿然作响的骨力,使我们看到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式的审美构思。他笔下的主要人物,一律律为老少爷们硬汉。如《放马天山》中将自己带血的眼球象吃生鸡蛋般放进嘴里吞入肚中的老溜子、断腿后到酒店竟吃了一只全羊的他的朋友;《牵牛花儿开》中象公牛一样有力量的牛娃;《北方之北》中青年汉石头和枣树沟吹唢呐的爷爷;《北方之路》中一气能喝五瓶酒打倒六个年轻人的九爷十二岁还不算男人的男人黄龙等,就连西部的女人也粗逛刚毅。这些人个个经历磨难却也神情自若,任生活如何破碎依旧洒脱狂放。他们身上有一种西部人固有的公牛和野马般的倔强精神。要么侠肝义胆,疾恶如仇,奋不顾身;要么坚韧不拔,从不怕苦,英勇无畏。他们多身心孤独,却以平常心境迎向孤独,在严酷的自然环境和惨淡的人生中,去体验并升华一种特殊的生命感受。他们是西部人中精神最完整、精神最富有的人。
我以为,崇高是我们时代的主旋律,因为它有着重大的社会价值。它是一种宏伟庄严力量和气势取胜的美;是一种不拘泥于形式的美,于不和谐中见和谐的美;是一种显示斗争痕迹,憾人心坎的动态美。康德说,崇高“是一种间接引起的快感,因为它先有一种生命力受到暂时阻碍的感觉,马上就接着有一种更强烈的生命力的洋溢迸发。”从本质上讲,崇高表现为客体对主体的压迫,自然对人的压迫,和主体对客体、人对自然的反压迫。而从这种的分裂、对立中,所激发出的主体的伟大力量则是它的标志。这种反压迫的结果不是胜利就是失败,而这种失败必然具有了浓厚的悲壮性。不论是反压迫的胜利,还是悲壮的失败都体现了人的斗争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才显示出人性的伟大,体现了历史的必然要求。王观胜的小说中有许多这样悲壮的故事,悲得奇特,悲得壮烈。《放马天山》中老溜子和他的朋友为了捉混血野种马,致残了自己,而他们却象娜兰达湖边站着死去的老马精神不倒。这不由使人想起了中国的古代神话《夸父逐日》:“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这些年来,我们的不少文学作品正是缺少了这种英雄主义和崇高之美。
王观胜在他的小说艺术中还有什么别的长人之处? 这就是他的写作手法和语言。变形夸张、荒诞魔幻和拟人等手法在他的作品中运用自如并到处可显。他小说中出现的众多动物,如东亚黑熊、蒙古种马、亚细亚公牛、 角子羊等,不但给赋于了人的生命,也赋于了人的情感。有时,你不得不佩服他惊人的想象力:被翅蚁啃尽血肉的老马,死了也不倒身,嘴顶地而立;被挖肠掏肚的 角子羊,竟会肚子空空如也站在地上;用空酒瓶垒成的院子墙,在大漠的风中会奏出各种美妙的乐曲...... 这些骇人的异象,使他笔下的西部世更加神秘。他小说的语言,有散文诗的色调,异常简洁明快,极具张力,赢得不少里家的称道。他的短篇小说《最后一场白雪》是这样开头的:“人,四十多岁。马,五、六岁。人骑着马,在飞雪中走。好大的雪。”潦潦几笔,就勾沟绘出一个清晰的场面。他的短篇紧凑凝炼,余味深长。中篇构架宏大,气势磅礴。有的篇章,龙蛇走笔,一泻千里。读他的小说,常会得到一种难得的语言享受。
王观胜的小说是浪漫的。他独特的审美视角和艺术手法,已经构架成了自己的文学风格和独特的小说模式,从而使自己在中、短篇小说的园地中站据了醒目的一地。但是从另一侧面看,小说重复是他的不足。因为一个成熟的作家似乎不应拘泥某种固定的模式之中。只有不断地否定自己,才能突破自我,达到一个更为广阔和博大的创作境界。当然,对所有作家,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