硖石镇中心校
关于2011年度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区教育体育局通知,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从现在开始至4月底结束。为保证我镇2011年度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镇中心校按照区局要求成立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彦军
组 员:尹林科、王红娟、李德海、赵智和、张兴华、姬小军、张军虎、李存祥
二、评审标准、条件和范围:
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照《陕西省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执行。(注:1、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再做硬性要求;2、计算机水平要求:只要求具有计算机等级合格证或计算机培训合格证。)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二年内不能申报评审:
1、拒绝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班主任工作;或不能履行现任岗位职责,严重失职屡出事故又无改进的;
2、弄虚作假 、谎报学历或工作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三、评审推荐程序:
评审推荐分学校评审推荐和中心校评审推荐。
1、学校评审推荐程序:
①个人申请;
②个人述职(需在教研组以上范围进行):
③民主评议;
④学校职评领导小组审查;
⑤公布考核结果;
⑥上报推荐名单、公示。
2、镇中心校评审推荐;
按照德、能、勤、绩及硖石镇小学教师职评量化方案,评审推荐,上报区教育局。
四、日程安排:
2月21日上午12时前学校宣传动员、摸底、上报摸底表
2月24日前,个人述职、评议、学校公示、上报推荐名单
2月29日前,镇中心校按德、能、勤、绩及硖石镇小学教师职评量化方案评审推荐、学校公示
3月2日下午6时前下发职称指标
3月7日上报区教育局推荐名单、中心校公示
3月9日区教育局评议审查
3月16日下发评审表
3月3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教学能力测试
4月23日—26日上报一级教师评审材料
5月3日—4日上报二、三级教师评审材料
五、评审材料报送的内容及要求:
根据市、区职改部门和区局要求,各单位上报评审材料必须规范化,具体要求如下:
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报参评人员名册》一式一份。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并加盖公章,同时上报EXCEL电子版。《名册》姓名填写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完全一致。
2、《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一式三份;
3、个人申请;
4、任期内个人工作总结;
5、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合格证(免试证)原件及复印件;
9、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或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0、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1、任职以来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课题研究成果等)、教学教案(两课时)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文应复印刊物封面、主办单位、目录和正文);
13、年度考核优秀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14、担任班主任、支教年限相关证明;
15、评价标准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6、个人公示证明材料(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盖公章)。
申报材料一人一袋分装,按照上报材料内容3——16项的顺序装订,以防丢失。并将呈报材料目录贴在档案袋封面上。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由审查人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六、几点要求:
1、职称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积极稳妥搞好职评工作。各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成立相应的评审领导小组,确保职评工作顺利完成。
2、严格岗位管理使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外和与岗位聘用脱离的资格评审。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程序、民主推荐、集体审定、张榜公布,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的不同意见,要仔细调查研究,认真处理,力争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学校。
4、要保证上报材料正确性 ,不得弄虚作假。对于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推荐名额的,取消资格,指标收回,并视其情节给予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5、实行回避制度。
6、按照时限上报材料,逾期责任自负。
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晋升摸底表、推荐表(下载)
陕西省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硖石镇中心校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