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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没了的英雄的现代呼唤
中国西部名流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官方网站【名流书画】【书画交易】【书画展览】【书画拍卖】   2015-03-16 11:29:24 作者:369369 来源: 文字大小:[][][]

 沉没了的英雄的现代呼唤

                                 ——对王观胜《放马天山》的一种解读

 

                                   

    王观胜的小说像是现代寓言。因之,他小说的表现形式不像新写实主义那样,对现代生活作精雕细刻。他不屑于精雕细刻。而是那种“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苍凉浑厚,是那种“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式的粗犷豪迈。他要叫读者接受并喜爱他的现代寓言,于是,这寓言里就有故事有人物,有情节有环境。然而,这一切却“真”的不像生活。因为这种真,直直地逼近事物的本体,现象界的东西仅仅作为导引。他并不将反映本质的现象作为自己创作追寻的目标,而宁肯构筑寓言式的人物故事。他的故事人物和环境有其隐性与显性双重意义,既隐匿自身的意义又显豁自身的意义,构成极度虚构化与极度本真性的交融,是一种抽象化的直观。

     在这抽象化的直观里,作者想给予我们什么样启示?想隐匿什么和显豁什么?他忧郁什么又想拯救什么?

     我们且以王观胜的《放马天山》(见《中国作家》92年第3期)为重心,并兼及他的整个创作来做以剖析。我们看到,英雄主题贯串他的创作始终。就是说,他的现代寓言里活动着的都是一个个顶天立地的英雄硬汉。他们都具有超常的意志和力量,有着对事物超常规的行为和看法。这样的英雄,放在现代文化厚重的天幕下,更显出其非凡的意义。往上追溯,我们不难发现,英雄主义的主题只是到了近代才愈益式微。在巴尔扎克那里还是“我可以摧毁一切障碍”,到卡夫卡那里则成为“一切障碍可以摧毁我”。卡夫卡预言式的悲哀,深刻揭示了现代文明下人类生存的渺小感荒诞感。是的,任何一个轻轻的打击都可以使一个个体终生消沉或者化为土灰。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王观胜作品中的英雄主义主题显赫出其意义,它的现代呼唤所昭示的历史深度和所撞击的震撼力量。它在人的现代生存下写出人的伟岸,在生命的渺小的瞬间中突出生命不灭和生命灼目的辉煌。

                                             

    王观胜为了昭示他的英雄,让英雄生活在一个能突现英雄气的环境里,而将人物活动的背景虚化,特别是将人物活动的现实生活背景虚化。我们说,人类生存的背景有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具体的社会历史背景,一方面是此时代人与自然之间抗争的水平与达到的能力。在王观胜的作品里,他彻底淡化了前一种背景而强化后一种背景,将人直接地推向自然。并且在这一背景中,使此时代人抗争自然的水平削弱或隐退,而将人更多地直面自然,以人的自然性面对物的自然性。《放马天山》中,作者讲的是关于人和马的故事。假如你不细心留意,就看不出人物活动在什么时代。即使你留意到人物活动在现时性的年代,你在阅读中也会忽略它,因为作者有意让你忽略。他在描写中对现时性只作淡淡的处理。我们仅仅从孙敬先是牧场贸易公司经理,从他的敞篷吉普车和抽的“万宝路”香烟中嗅到这是八九十年代的事情。除此我们满目看到的却是老溜子和“他”和大戈壁和马的故事。将这故事发生的时空往前推一个或两个世纪似乎关系不大。这样,我们似乎突然感到,老溜子们生活的时空怎样突然具有了强烈的恒定性意义,是一种亘古不移的生存,成了形而上学的存在。这大约也是作者的用心,他正是要减弱人们对人物活动背景的注意,而对人物生存的本真性恒定性有一个了悟,一个理解或观照。正是要突现这一点,作者才将老溜子们生存的具体时代弱化,他们生存在哪一个时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老溜子们以怎样的人的本真样态在生存着。

    尽管作者竭力淡化老溜子们的生存背景,只是把老溜子们放在天山的戈壁上,牧场里,娜兰达湖旁,将老溜子同他的马捆在一起,让我们看到老溜子在马背上的生活,看到他和马交融的浑然整体。然而,我们不是看到了或说是更强烈地感到了作者在写作时,潜意识中所依恃的一个巨大的背景,这就是现代文明。现代文明在王观胜笔下隐退,以突现人的原始性的强力和人与自然的相谐相生,为了突现一个大写的人,并将这大写的人放在自然中,在自然中感受人的伟岸。正是这个现代文明,作为一个对象,一个巨大的无时不在的对峙在压迫着我们的作家,在逼迫他对这一巨大的现存在做出自己的理解和阐释,作为他对“我们是什么?从哪儿来?向何处去?归于何方?”的回答。

    王观胜回答的方式,则使现代文明不在场和缺失,从人类生存的始源性来显现这一问题,并以其作为象征寓言诠释。老溜子们的生存正是对我们的一个现代启示。作者的这一淡化背景的处理,显现在他的一系列作品里。从他成名作《猎户星座》到他的几个“北方”系列(《北方之北》《北方之路》《北方,我的北方》)无不是这样突现人与自然的搏斗,人在与自然的博斗中构成的相谐相生,并在与自然的搏斗中,显示着人之作为人的顶天立地的伟岸形象,这和现代文明下,人被都市,人被人自身所淹没而构成的渺小感恰成为强烈对比。

    王观胜善于将人放在大自然的环境下,突现人的坚韧意志和耐力,而且这环境往往是极其险恶的。不是大漠就是狼群,或者牛或者马。他将荒野、草原、大漠、狼豹、牛马作为一种蛮荒的力的象征和对应,作为一种荒凉的美在描写,以此衬托出或者是更突现出人的英雄感,环境本身对人构成一种补充。在《放马天山》这部中篇里,作者与老溜子和“他”去追寻失去的马群,是“他”将马群丢失的,他们终于在大戈壁上找到了丢失的当头马。但逮住价值千金的这匹马后老溜子却将它放了。老溜子的妻子是银珠妈,银珠妈在他外出时,跟他的老伙计好上了,他于是离开了他们。他们生有一女儿银珠,银珠嫁给了有权有钱有心计的孙敬先,但却一直地心中暗暗爱着“他”。老溜子心里尽管惦着银珠妈,但银珠妈却并不相应惦着他。她已经完全在现代文明的生活中习惯了。老溜子因为寻回失去了的当头马,又被女婿孙敬先请回家中,表面上做点孝敬文章,好升任副场长。但老溜子在这铺着带花地毯的家中,走起来专拣没花的地,好象地毯上的花是真花。他呆得左右不舒服,最终还是搬回了他的窝棚。只有在这荒漠的窝棚里,老溜子才是真正的老溜子,才会活得舒坦。一呼噜打到天亮,抑或连睡它三天三夜,如同马下的老溜子同马上的老溜子两个人似的。马上的老溜子是充满活力,潇洒气派,象个人。他那一双罗圈腿,就构成了他同马的确定的关系,本然的融洽。这双腿在马上才天衣无缝的成为个浑圆整体。老溜子同自在的自然完全成为一个整体。“马是他的一部分,只要在马上老溜子天蹋下来,也不怯火”。在这部小说里,故事情节也简约得如同现代生活背景一样,就那忽隐忽现几下。我们只看到老溜子和“他”追寻马匹,在沙漠和草原上的狂放随意的生活。他们怎样一顿吃一只全羊,怎样喝酒,怎样骑马,又怎样去爱。似乎是作者关于他们生存的随意挥洒。我们当然也读到了王观胜对大戈壁的雄浑描写,看到他对娜兰达湖的优美抒情,听到他对野马群狂奔的赞叹。他就这样将我们笼罩在他笔下旋转起来的氛围里,使我们振奋,使我们感悟,使我们也象他一样对大漠草原、马匹和老溜子怀着无限眷念和优美遐想,并对我们自身的生存本身构成冷静的理性反思。所以他寓言里的英雄在启示着我们,启示我们,寻找在现代文明的怪圈之中丢失了东西。

                                         

    现代文明的特点之一,便是社会的高度分工和科技的发达、法律的完善等导致人的极度细腻和精巧。王观胜抒写的却不是这些,恰与之相反,他赞美人类始源性的特质:粗豪。我总感到,在王观胜这种不屈不挠的执拗里隐含某种让人心动的东西。他的不屈不挠展现在他的一系列小说里,甚或粗豪作为他笔下英雄的典型特质。在《放马天山》中,人和马构成共生关系;在《猎户星座》中,人与狼构成共生关系;在《遥远遥远》里,人与树构成共生关系,诸如此类。《放马天山》里老溜子和马、草原戈壁融为一体。甚或他就是这种外在自然的一部分,外在自然是他相伴为生的身体,就像他那罗圈腿正是要卡紧马肚子一样,只有在马上才浑然一体。他住的是窝棚,只有在窝棚里才舒坦。抽的是莫合烟,和他女婿孙敬光的生活方式大不相同。孙敬光的代步工具是敞篷吉普,抽“万宝路”,住带花地毯的房子。老溜子的吃穿住行,都带着人类始源性特质,连他的话语,也是粗拉拉的。他的行为方式,绝少现代文明的雕饰和遮掩。我说在王观胜的执拗里,有着某种让人心东西,我感到作者似乎在现代文明里,察觉出某种让人透不过气的纤巧,这才奋起持笔抒写他的精豪,写老溜子这种没有雕饰气的野性的汉子。人类文明中,礼仪风俗,社会规范,法律道德等使人愈来愈变得孱弱,变得病态的细腻,愈来愈失去阳刚之气和汉子气概。到处充溢着阴柔,虚伪做作。我们把它暂且称之为现代精细,作为和粗豪相对应的一对概念。现代精细几乎成为人新的枷锁,使人简直无法行动。老溜子们的粗豪,痛快得使一切现代精细黯然失色。

    老溜子的英雄气正是通过他的粗豪和蛮野的力量表现出来。这种粗豪的表现特点是,人类一切视为极大痛苦的事,老溜们却取一种极其超然的态度。对于老婆变心同别人私通,在生活中这无论如何算得上一个不小的事件,老溜子的态度却超然得让人惊异。王观胜是这样描写的:

    老溜子从很远的夏季牧场回来,肩搭铺盖推开门,银珠妈和老溜子一个死了老婆的老相好,在炕上弄事哩,六岁的银珠坐在地上敲脸盆耍,老溜子立在炕边说:“门都不关?”

    银珠妈搂着野男人不松手说:“不关”!她好像很生气。

    老溜子压压男人的脊梁杆子说:“朋友,这不是长法,你恐怕要另办人哩。”

    银珠妈抢着说:“你单另办人去!”

    “听一下,这驴婆娘说的是人话不?”

    “人话不人话,你单另办人去!”

    “你说的?”

    “咋呀,不对?”

    老溜子就说:“对对对,就算我把先人休的乌绿的。”他瞭他们一眼:“你俩忙,我走呀!”

    他肩搭铺盖出了门,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把门掩好。

    老溜子就这样走了,同老婆散了伙。这样一个事件当中,隐含着什么呢?当然不是因为自己的老婆找了野男人,这样的事太不足为奇了。最让人感到一惊一震的是老溜子对待这一事件的超常态度。老溜子对待这一事件的态度本身,具有不寻常的意义。因为这样一件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被看作极为严重的事件,老溜子却以轻松无所谓的,极为超脱的态度对待,仿佛在他面前发生的事情与他无关一样,仿佛是别人的老婆在同野男人睡觉。在老溜子极其达观超然的态度里面,让我们感到了震惊,是另外一种超常的男子气概,或者说是一种超人式的英雄。是的,他超越人间对待此事件的一种必然定势。

    老溜子的作为超人式的英雄,不仅可在他对待老婆的这一态度中,还在他对于自体的超常行为。追赶当头马时“当头马在前面翻着四蹄跑,后蹄踢起鸡蛋大小的一个石子,飞得比枪子还快,划过老溜子马头,他避不及,石子砸在他左眼窝,老溜子一阵钻心痛,就挤着眼套马绳仍在空中抡着圈。”就在这种状态下,他还是终于套住了当头马。然后他“腾出两只手,准备收拾眼窝。他眼皮一松,一个像开壳鸡蛋样的东西,掉出来,老溜子赶忙用手接住,握在手心,送到睁着的眼睛跟前。

    “眼窝豆!”他说。

    他扬手想扔,又记得银珠她妈说,跌了的眼珠不敢扔,一撩好眼也要瞎。

    他扬起脖子,把眼珠倒进嘴里。

    “跟喝生蛋一个味!”老溜子自己对自己说。他吸溜溜咧着嘴,吸着呛烘烘的空气,他又捏住西装里的软布料,撕一绺下来,斜着撸着空眼窝,扎在头上,他觉得好受些。”

    对于将自己眼睛致残的事件,老溜子的心态就这样,不当回事,不哭天喊地,不怨天尤人,就如同被刀子划破了手指一样。我想,对于死亡老溜子也会象死在戈壁上的老马一样,嘴顶着地,立着,一幅白惨惨的骨架子,顶天立地似的。老溜子的老朋友“他”也是这样的一条好汉。在追当头马时,被坐骑立鬃马摔下来,并且“立鬃马黑色的背从空中向他压下,他侧身一滚,马坚硬的脊梁骨,像一把钝而大的刀,砍在他的右腿上,他听到铡草那样一声脆响……他想抬起右腿,右腿不动也不疼,跟别人的腿一样。他撕开裤子,右膝盖骨成了偏的,他捏捏,又变成尖的,一点也不疼。……他躺在干梭梭的草堆旁边,看天。那条不像是他的腿一点也不疼。”一条腿完了,他一点也不当回事。在心理上平静自若地接受了这一事实。尽管这一事实对于常人来说,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平静自若的。他们俩一人眼瞎,一人断腿,所收获了的就是当头马。这匹价值千金的好马,马场的人闻风而至,要他们的当头马,老溜子又是一句:马拉去,人不要管。到后来,才溜子又偷偷摸进马棚,放了当头马和侧步马。他为了抓住当头马,连命都搭上,又可以将当头马毫不吝惜地交给马场,然后又在心情郁闷时放掉它。不管老溜子怎样做,他似乎要证明什么。证明一种存在,一种自我力量的存在,他又是在戏弄一种存在和一种力量,并高扬一种东西。是这种超人的行为本身在高扬着一种理想,一种英雄主义精神。

    作者高扬被现代社会所淹没了的所遗忘了的人类始源的粗豪。在这种粗豪里,人生存的本真意义才被朗照被显示,人的生存才最大限度地接近着自然,最大限度地同自然一体,成为自然的一部分,如同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搞》里所说:“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或者从这个定义上说,王观胜的小说,为我们现代文明的生存提供了另一参照系,另一个自审自省的视角,使我们在他的英雄主义的现代寓言中,感受到迥然不同于现代精细的粗豪的魅力和震撼,这当是作家对现代文明中丢失了的东西的追寻与呼唤,这使作家在写他笔下的形象时,这形象本身透射的力量与所秉照的人类误区,我当作如是解。

 

                                   原载于《小说评论》1993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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